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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工程系21级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通知

2024年05月13日 15:53  点击:[]

轨道交通工程系21级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通知

一、评定时间

成绩应在2023年6月2日前给出并录入教务处的系统中,材料需在2023年6月11日前提交给教学办。

教务通知为:

二、评定标准

详见:“附件1:轨道系实习考核标准”。

三、成绩认定

1.最终成绩计算方式:考勤成绩*40%+周报成绩*60%=总评成绩。

2.总评成绩需折合为五级分制,即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四、需提交材料

1.专业为单位提交“毕业实习成绩单”。

2.所有材料的签名、日期等处也为手写录入;提交的材料中各项不能有空缺,需完整填写,“毕业实习成绩单”中最末处的日期填写成绩评定当天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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