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政策要点
一、申报条件
1.补贴范围:我市户籍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以毕业证时间为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经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和财政部门审核,给予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
2.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补贴标准:社会养老保险自选缴费档次确定后,按照缴费基数的12%给予补贴(即统筹部分),其余部分由本人承担。
医疗保险补贴标准:按照上年度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6%给予补贴(标准按现行政策执行),其余部分由本人承担。
补贴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二、申报资料
《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养老或(和)医疗保险代扣代缴卡、领取补贴本人盛京银行卡。
三、办理流程
申报→审查→汇总上报→拨付补贴资金
四、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全年工作日皆可申报,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工作时限:60工作日内发放上年度下半年补贴,60工作日内发放当年上半年补贴。
五、受理部门及地址
申请人员户口所在地社区,部分区县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