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范围
1.招录对象。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招录人数。全市每年统筹开发1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
3.招录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服务期限及待遇
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人员主要从事基层服务工作。在岗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0元(应发,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并缴纳五险一金。
三、招录流程
发布招录公告→现场报名→考试和体检→结果公示→签约上岗→岗前培训
四、招录时间
各区、县(市)、开发区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不定期组织招录
五、招录部门及地址:区、县(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