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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1学期校公共任选课学生名单及课程要求

2010-2011-1学期校公共任选课学生名单及课程要求

1、公共任选课均改为10次课(2学分),既2至11周上课,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夏:16:00—17:40,冬:15:30—17:10)

2、开学第一周为学生补退选时间,学生可自己在网上换课,教师从第二周上课后在网上下载为正式名单,按名单上课,教师和学生不得随意更换,但教师可在期末补上一部分不在名单内的学生(教师要严格审查,原则上补充名单不得超过原名单四分之一)。

3、第三周上交本学期授课计划,无授课计划教务处可终止其授课。课程上课三周内(第四周周末前),把后补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要求用excel表写清姓名学号。

4、成绩考核要有依据,要保留学生作业或论文一个学期以上以备教务处检查。

5、要严肃课堂纪律,缺课2次则无成绩(教师可根据自己课程要求从严或从宽),学生不得以劳动周为由不参加选修课。要求学生必须记笔记,带本笔上课!

6、学生应在第二至五学期选择公共任选课,第六学期(大三下学期)不选任选课。若某专业在第二至五学期教学计划中安排的校内、校外专业实训与任选课冲突,应由系里提出申请,教务处在学生实训归校后统一安排。教师正常考核,学生不得以校外实习为由不参加选修课。

任选课名单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