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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对学校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指示和学校总体安排,为保证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新学期期初的各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将于3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1. 本学期第一周(31日至35日)按课表进行线上教学,预计从第二周(38日)开始恢复线下教学。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及时调整对春季学期开学的要求和时间安排。正式上课(31日)前,全部课程任课教师要在网络教学平台准备好前2-3周课程的线上教学资源。

2. 教学周第一周为校内集中实训周的班级,实训周顺延至第二周线下进行,第一周进行理论课线上授课。

3. 各教学系(部)应组织教师做好线上、线下教学的两手准备,提前做好切换线上教学的准备工作以及对应的工作预案,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可随时开启线上教学模式。

4. 对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暂缓返校的学生,由学生所在教学系统一安排进行有针对性的补习和辅导,任课教师需灵活采用直播、录屏、课堂录像等授课方式,确保学生跟上教学进度。

二、补(缓)考工作

学校教务处将统筹组织针对2020级、2019级和2018级学生的期初补考工作。补考工作将于开学后第二周周末(3月13日和3月14日)进行。具体补考(含缓考)的课程、时间、地点安排考试前一周在教务处教务系统公布。请各教学系指导学生密切关注教务系统发布的考试通知,以便及时获悉课程补考的具体要求,避免错过补考。

对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暂缓返校或返校后需要隔离的学生需向开课单位提出申请,开课单位汇总后报教务处商定补考时间与方式。

三、选课

第一周将进行公共任选课和体育课的网上选课,具体时间和方式教务处将另行通知。

各教学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教学一线掌握教学运行情况,保证学生开学返校后各项教学任务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