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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期末缓考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相关学生:

本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办理采用新的《缓考申请表》(教务网站学生常用下载),具体要求与操作流程如下:

一、缓考办理要求

1.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的,须在课程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特殊情况者应通过所在系向教务处口头申请后,补交申请表。补考不受理缓考申请。

2. 办理缓考须附相关证明,

3. 申请缓考的学生随正常补考参加考试,其成绩按补考卷面成绩加平时成绩处理,并取得相应学分。

4. 申请缓考的学生无补考机会。

二、缓考办理流程

1. 学生申请填写《缓考申请表》,提交证明材料。

2. 班主任审批后,交系部主管教学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3. 系部填写《缓考学生信息汇总表》(教务网站系部常用下载)并在系内公示。

    具体步骤见附件“学生缓考申请流程图”

        学生缓考申请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