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纪检监察处职能

纪检监察处是在学校纪委领导下,履行纪委办公室职责,负责学校纪委日常工作;负责学校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等工作;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和具体工作;负责执纪问责工作;负责起草学校纪检工作报告;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纪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负责协调安排学校纪委日常活动,组织协调学校纪委重大事项和活动。

(二)负责起草学校纪委领导讲话,起草学校纪委下发的通知、公告等。

(三)负责学校纪委印鉴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校纪委公文起草、审核、印发等工作。

(五)负责纪委会会务和会议纪要编印工作,督办会议决定的执行。

(六)负责协助纪委领导安排纪委学习,落实年度学习计划。

(七)负责组织开展基层纪检队伍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与上级纪检部门联络,做好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的学习传达落实。

(九)负责纪委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二、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等工作

(一)负责组织开展对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开展对中层干部和党员对贯彻上级精神和学校党委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开展对基层单位、部门和行使公权力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察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监察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领导交办的专项监督监察工作。

(六)负责向学校纪委报告监督监察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及工作措施。

(七)负责监督工作档案和监察工作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和具体工作

(一)负责协助召开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二)负责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负责通过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四)负责开展学校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五)负责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六)负责监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七)负责牵头组织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推优评先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四、执纪问责工作

(一)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问题的举报。

(二)负责依规依纪对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处置,并提出处理建议。

(三)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接待工作。

(四)负责开展上级纪委移交本单位处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违法违纪举报问题的核查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做出报告。

(五)负责协助上级纪委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六)负责协助校党委、纪委开展问题分类处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七)负责处分决定执行后有关工作和政策的督促和落实。

(八)负责问题线索处置、案件调查处理等工作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五、起草学校纪检工作报告

(一)负责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纪委工作任务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二)负责纪检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决定、决议以及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上级纪委、学校党委报告工作。

六、本部门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

(一)负责组织开展部门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

(二)负责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并向学校报告,及时整改。

(三)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七、完成学校党政和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