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确保科研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结项材料的同时,增加填报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2025年1月1日以后提交结题申请的有经费科研项目。
二、提交方式
各项目负责人在每次提交结题材料的同时增加此项经费使用情况说明(见附件)作为结项留存学校材料的一部分。
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学校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不实或违规情况,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请项目负责人积极配合,各项目所在系部做好初审工作,共同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高效健康发展。
联系人:赵耀 89708717/18940179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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