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本学期的学期初补考定于2013年8月24日-2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请下载附件查看,请各系教学办负责通知到学生本人。
说明:
1、上学期期末考试中违纪作弊学生相应科目、取消考试资格学生相应科目、旷考学生相应科目不能参加补考,直接累计未通过学分;考查课不设补考,直接累计未通过学分。
2、过程考核、上机、口试等考试课程系部组织考核,同时提交考核材料(例如:作品、口试记录等)。
3、补考结束后3日内,任课教师需批改完补考试卷,并提交补考试卷的评分标准。
4、从本次补考开始,补考成绩由任课教师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补考成绩。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1份补考成绩登记表上交教务处。
13-14-1学期开学初补考安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