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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

本学期学生期末考试集中在20周(元月9日—12日)进行,除专业课由各系组织考试外,公共课统一由教务处安排考试。考试是测试学生知识与能力、评价教学质量的基本手段,为了进一步强化考试管理,为促进考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对期末考试提出以下要求:

一、 考试动员及资格审查

1.要求各系教学办对教师、学生进行考前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学生手册》中关于学籍管理的有关规

定;学习《考场规则》、《监考人员职责》;学习《考试违纪认定和处理办法》,严格考试管理、严

肃考场纪律,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2.任课教师对学生考试资格要进行严格审查,并将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及取消考试资格的原因以

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二、试卷及考试方式

各系教学办严格执行学期初报教务处的考试方案。

1.交试题时间:20周考试的课程,要求在12月20日前交教务处。

2.每门考试课以磁盘形式交三套试题和每套考题的参考答案、评分标准。

3.一门课程,同一教学计划、同一本教材,要求统一出题。

4.出考试题必须用教务处统一模板,名头一定写清楚专业、班级、学年、学期、课程名。

5.本次考试对基础课《高数》、《英语》、《计算机基础》进行教考分离。

6.各系教学办做好试卷交接和试题保密工作。试卷拟好后,由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本人认

真审核,签字同意后,由教学干事(秘书)统一交教务处。命题教师及接触试题人员,不得以任何方

式泄漏试题内容。如发生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事件,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

处分。

三、评卷、成绩提交

1.要求评卷教师依据评分标准,实事求是评定成绩,做到“公正、公平、准确、合理”。

2.要求评卷教师不能把试卷带回家,必须在指定地点评卷,三天内评阅完试卷,并上网提交成绩。

3.教考分离的课程要求流水阅卷。

4.本次期末考试,要求评卷教师没有合完卷面分数前,不允许拆封试卷,必须由负责考务人员检查同

意后,方可拆封试卷、上总评成绩。

5.各系部应于2006年元月9日前将平时成绩报送教务处,考查课成绩网上提交。

6.期末考试课成绩提交时间:2006年元月15日前必须全部完成。

四、说明

1.本学期有些专业期末考试安排在实习、实训、课程设计之后进行。为了减轻期末考试压力,为使学

生考试效果更好,各系可以向教务处提出提前考试的申请,及时与教务处考务人员联系。

2.恶意欠费学生不准参加期末考试,期末无成绩。在下一个学期初,如果补交齐学费后,参加重修,

如果错过第一次重修机会,参加第二次重修。如因恶意欠费无成绩的学生不能升级和毕业。

五、考试后工作

1. 期末考试文件的归档工作也是考试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请各系教学办认真做好试卷分析、

试卷的整理归档工作。对学生试卷、学生成绩、试卷分析、评分标准、余卷需装订成册,归档封存。

对口试、上机考试、各实践环节的考核也要高度重视,力争科学、有效地完成归档工作。

2.由各系组织的考试要及时把违纪、缺考、缓考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3.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督导室、各系部主任组成试卷评估小组,对期末考试试卷进行随机抽查,

试卷评估不合格,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以教学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