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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进公寓实施办法

辅导员进公寓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水平,发挥公寓管理与服务的育人作用,强化公寓管理与服务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阵地作用,促进学生日常行为的养成教育,推进辅导员进公寓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安排

(一)实施辅导员公寓值班制度。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内(夜间),安排一名辅导员在学生公寓值班;每周安排一名系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为公寓总值班。

(二)实施学生公寓管理专项工作委员会制度。各教学系指定1-2名辅导员负责本系公寓管理专项工作,办公室设在本系学生公寓,并与校宿管中心组成公寓管理工作委员会。

二、工作职责

(一)值班辅导员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公寓管理和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2、了解学生思想、生活和学习状况,指导学生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和管理工作。

3、熟悉各类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专项工作辅导员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制定本系公寓管理与服务工作细则。

2、负责本系学生公寓的安全和稳定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3、负责本系学生公寓文化建设工作,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和党团工作进公寓等相关工作,提高学生纪律意识和文明素养,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4、负责本系学生寝室卫生的检查、考评等管理工作,实施量化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做好学生综合量化考核工作。

5、掌握本系学生思想动态,化解学生之间矛盾,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杜绝学生群体性事件。

6、负责落实学生公寓晚点名制度,做好本系学生请销假工作。

7、指导各公寓管理人员和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组织开展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三、工作要求

(一)值班辅导员工作要求

1、学生管理处(宿管中心)负责编排值班表,并负责监督检查。

2、值班人员须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专项工作辅导员工作要求

1、专项工作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公寓,定期开展公寓工作检查,及时指导公寓管理工作。

2、定期召开公寓管理专项工作辅导员例会,提升公寓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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