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暑假住宿管理规定
一、为确保公寓定期维修,加强公寓安全管理,寒暑假期间关闭公寓。公寓关闭时间为放假日的第二天,开寝时间为开学日的前两天。
二、学生离寝前,要关闭室内电源,关闭门窗,打扫室内卫生,清理易腐化变质物品。
三、关闭公寓前,公寓管理员对公寓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关闭各寝室控制开关,关闭公共区域门窗,关闭公共区域水电阀门开关,关闭无线网络电源。
四、放假前,公寓管理员负责对公寓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拟维修项目,报学校宿舍管理中心,并于开学前对维修项目进行验收。
五、需寒暑假期间安排住宿的,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由于学校或教学系集体活动(如运动会集训、实操训练、文艺排练等),可申请留校住宿,相关部门汇总留校住宿人员名单、住宿时间等,于放假前一周报学生管理处(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安排住宿。
(二)暑假期间一般集中安排住宿,寒假期间一般安排在学生原来住宿房间;假期留宿学生须遵守学校日常宿舍管理规定。
(三)按照“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申请留校住宿相关部门要确定学生管理负责人,负责假期学生在校管理工作。
(四)申请留校住宿学生须签写《学生假期留校住宿承诺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