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用电收费管理办法
为提高节约用电意识,杜绝浪费现象,各寝室实行定额内用电免费、超定额用电收费的办法。
一、定额用电量标准
定额内用电免费。4人间寝室定额用电量为18度/月;6人间寝室定额用电量为20度/月;8人间寝室定额用电量为22度/月。
二、超额用电收费标准
超过定额用电收费,超额用电收费标准为0.5元/度。
三、电费收缴程序
(一)每学期初,由宿管中心统计各学生宿舍电表初始数值,各公寓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二)每学期末,由宿管中心公示各学生宿舍用电量(电表起止数据)和应缴电费数额。无异议后,以寝室为单位向后勤公司缴纳超定额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