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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和优秀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和优秀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引导高校辅导员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工作研究、提升理论素养、拓宽职业能力,不断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提高辅导员队伍育人水平,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和优秀论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专职辅导员和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二、征集要求

(一)辅导员工作案例

1.工作案例选题要紧扣《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中规定的辅导员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围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等 8 个类别,结合工作实际撰写案例。

2.工作案例必须主题突出,要注意挖掘和总结工作案例的典型性、创新性和指导性。案例应当是辅导员亲身经历、主持或参与开展的工作,客观真实,不得杜撰和抄袭。同时需注意要切实保护当事人隐私,案例要隐去学生真实姓名、系部、班级、住址、家庭等个人信息。

3.案例文体要统一,以第一人称撰写,应包括案例基本情况(对案例的背景、主要内容、解决的问题等进行描述)、组织实施(处理处置)过程(体现辅导员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取得的工作效果及对辅导员工作的启示等)3个部分,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3000-5000字,可附不超过5项的支撑材料。案例版式:A4 纸型,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体(行间距:固定值28磅),正文:仿宋_GB2312 三号字体(行间距:固定值31磅)。

(二)辅导员论文

1.论文的选题,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充分体现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申报人可按照选题建议进行申报,也可以在符合选题建议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细化深化、自拟题目。

选题建议如下: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教育研究

2)新发展阶段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

3)高校精准思政体制机制研究

4)新时代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研究

5)新时代高校学生劳动教育研究

6)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高校学生工作研究

7)“课程思政”背景下高校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协同育人工作研究

8)大学生党史学习教育机制研究

9)在大学生中深入开展“四史”教育研究

10)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11)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

12)高校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研究

1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评价体系研究

14)高校学生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研究

15)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视域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性研究

16)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研究

17)新时代高校红色文化资源传承利用创新研究

2.论文要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有独特见解;内容要有所创新,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切记空谈泛谈;要有较强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对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提升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字数不少于6000字。

3.论文申报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以合作者同时具名申报,一般不超过3人。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在申报范围之内。申报人要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具体要求请参见《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和2019版《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

4.要确保申报论文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论文总体文字复制比率不得超过20%,否则取消评选资格。

5.论文要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论文版式:A4 纸型,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体(行间距:固定值28磅),正文:仿宋_GB2312 三号字体(行间距:固定值31磅)。

三、申报时间

电子版部门统一汇总后分别以“2021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姓名+案例名称”、“2021年辅导员优秀论文+姓名+论文名称”为主题命名,请于2021年7月7日(周三)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nccxs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尤佳      联系电话:13940507879

附件: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优秀辅导员推荐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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